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新商圈設立可提出申請了!103年度臺中新特色商圈輔導計畫徵選機制即將上路

新商圈設立可提出申請了!103年度臺中新特色商圈輔導計畫徵選機制即將上路

  • 發布日期: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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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帶動商圈與促進經濟發展,輔導潛力商圈正式成立組織與發展商圈自治及地方特色。即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收件截止,徵求臺中欲成立正式組織之特色潛力商圈提出組織輔導計畫,協助潛力商圈正式立案並型塑商圈形象,獲選之潛力商圈組織輔導計畫將由本局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辦理輔導計畫執行。
本年度預計徵選多個商圈組織計畫,由本局視商圈所提計畫,遴選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審查,本次評選採總評分法,評分重點為「商圈組織意願及準備度」與「商圈特色發展潛力」2大評選要項,徵選出多個潛力商圈優先列為本年度新商圈輔導對象,將委託專業服務團隊提供適當資源如:輔導組織正式成立、商圈資源盤點及特色定位與規劃、教育訓練、辦理特色商圈行銷活動等。

本案徵選對象為臺中市範圍內尚未成立正式組織且具特色產業文化之潛力商圈,由商圈籌備發起人檢具申請書及籌備發起人名冊並界定範圍,向本局申請輔導;前項籌備發起人,應由同一商店街區內二分之一以上店家及自願參加之住戶合計30家以上所組成,經當地區公所推薦並檢具相關文件,皆可於截止日前,依「103年度臺中新特色商圈輔導計畫徵選機制」規定,備齊相關文件寄(送)達 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科收。

有關「103年度臺中新特色商圈輔導計畫徵選機制」申請內容,可至本局【首頁> 經濟發展業務 > 商業相關業務 > 商圈規劃與輔導 www.economic.taichung.gov.tw】查詢。

本案新聞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賴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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